本文作者:小旺

长江禁***实施方案,长江禁***实施方案最新

小旺 06-10 42
长江禁***实施方案,长江禁***实施方案最新摘要: 2021年12月1日禁渔规定?禁渔期可以用什么方式捕鱼?安徽长江十年禁渔期的起止时间?南通长江禁渔规则?2021年12月1日禁渔规定?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推进水域生态修复,...
  1. 2021年12月1日禁渔规定?
  2. 禁渔期可以用什么方式捕鱼?
  3. 安徽长江十年禁渔期的起止时间?
  4. 南通长江禁渔规则?

2021年12月1日禁渔规定

为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推进水域生态修复,依法严惩非法捕捞等危害水生生物***和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长江禁捕工作顺利实施,农业农村部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公布了10大类共36种禁用渔具。

据了解,此次通告所指长江流域重点水域范围包括《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关于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的通告》规定的禁捕水域范围,及各省(直辖市)依据上述通告确定的本辖区禁捕水域范围。

因教学、科研等确需使用名录中禁用渔具进行捕捞,需按照有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充分论证,严格控制范围、规模、渔获物品种及数量,申请专项(特许)渔业捕捞许可证并明确上述内容

长江禁捕鱼实施方案,长江禁捕鱼实施方案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据悉,本通告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原《农业部关于长江干流禁止使用单船拖网等十四种渔具的通告(试行)》(农业部通告〔2017〕2号)同时废止。

禁渔期可以什么方式捕鱼

禁渔期,任何方式***均违法!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长江水生生物生存环境日益恶化,为保护水生生物的正常生长和繁殖,保证鱼类***得以不断恢复和发展,禁渔期间,长航荆州派出所将集中警力强化巡查力度,及时处置群众的举报投诉,坚决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长江禁捕鱼实施方案,长江禁捕鱼实施方案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我们这边只可以钓鱼

一、禁渔期,这7种渔具,严禁使用,抓到直接带走

1、拦河网

长江禁捕鱼实施方案,长江禁捕鱼实施方案最新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无论什么地区,拦河网都是随处可见,尤其是在通江入口、支流等处,都有人使用拦河网将其拦住,将大小鱼种,全部捕获

2、绝户

绝户网的名字由来,因密集,1厘米的都小鱼都不会放过,是水生物种的重点杀手,危害水***生态环境极其严重!不仅鱼虾遭受其害,连龟鳖也难以逃脱。

3、抬网

抬网的使用,是使用诱饵进行诱捕,网里放点食物,等待几小时后,鱼儿摄食网内食物,再将渔网抬起,将鱼儿一网打尽。

4、打网

这种网见过的人比较少,但他的威力可不小。有的地区叫做“咯咯网”,利用2根竹子,将网两边拴住,下到水里,驱赶打鱼一体。机动性强,适合江边支流入口。

5、璇网

璇网也叫撒网,大家并不陌生,早晨、傍晚江边撒网的人不在少数,开着小船,在江河之中来回下网。如今网上还有一种叫做美式撒网,这些都是明令禁止的***工具

6、各种形式的地笼

地笼和绝户网比较相似,但地笼现在已经是沉水捕鱼的重灾区,由于隐蔽性能好,不易发现,所以一直得不到解决。如今的地笼样式繁多,但都属于禁止在长江流域使用。

7、粘网

网捕鱼,是众多渔网当中最厉害的一种,这种网一旦入水,见效非常快,只要网的尺寸能兜住的鱼,都将被它通通网住。但这种网种类尺寸较多,小至小麦穗、鳑鲏鱼,大的甚至几十斤的大鱼,都可以拿下!

在禁渔期内,使用以上渔具***,或者使用其它网具,都属于禁渔期非法***,都属于触犯法律行为。

安徽长江十年禁渔期的起止时间?

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重要支流内水生生物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干流(安徽段)及其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暂定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实行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的生产性捕捞。在此之前经我厅批准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南通长江禁渔规则?

长江南通段禁渔规定如下:

每年4月1日12时起至6月30日12时,除持有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渔业捕捞许可证(专项<特许>)》以外,全市境内的长江水域禁止所有捕捞活动

禁渔期间,长江水域坚决取缔“迷魂阵”、深水张网、电力***等有害渔具渔法。从事捕捞鳗鱼的张挑船、滩涂插网必须在4月1日之前提前进港并自行拆除,不得有任何捕捞行为出现。同时加强对长江刀鲚专项捕捞生产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刀鲚专项特许证数量、作业类型、作业网具和作业时间安排生产,严禁“以票代证”行为。

根据规定,禁渔期间如有违规渔船,将相应扣减或取消柴油补助,并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渔政部门将会同公安、边防、海事、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反规定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对妨碍执行公务的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olidayhousescb.com/post/2016.html发布于 06-10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