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止捕捞 捕捞的原因,长江禁止捕捞 捕捞的原因是什么
长江禁渔期撒网属于违法吗?
2019年12月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初次审议长江保***草案,其中明确规定: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等重点水域十年内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三部委联合印发了《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对十年禁渔给出了明确时间表:2019年底前,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要完成全面禁捕,停止所有生产性捕捞;2020年底以前,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要实现全面禁捕。
目前,我国共有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办副主任赵依民指出,长江流域全面禁捕工作将分步骤实施,率先启动的是水生生物保护区,其后将是长江干流、重要支流以及大型通江湖泊。 根据《实施方案》,禁捕范围包括青海、云南、四川、贵州、甘肃、陕西、重庆、湖北、湖南、河南、江西、安徽、江苏和上海等14省市,纵贯长江上中下游,除青海、甘肃、陕西、河南4个省没有需要退捕的合法渔船,其余10省市涉及退捕合法持证渔船11万多艘,渔民约27.8万人。
对于题主的问题,撒网肯定是禁止的,而且已经触犯法律,惩罚很严重的。
包括撒网、电鱼、下拦网、地笼等都是违法行为。至于休闲垂钓一直处于争论的焦点,官方也没有明确的发声。根据草案,每个地方有一定的自***。说直白一点,看地方执行标准和严格程度。有的地方会一刀切,垂钓都不可以,有的地方可能会适当放宽。
这是我以前在长江边夜钓的照片,其实三峡库区蓄水后,已经很不好钓鱼了。岸边基本上都是一些退休的老大爷居多。禁渔期后,无论我们这个地方是否严格,我也不会再去钓了,作为一个钓鱼人,保护环境、保护水***,是我们的义务与责任。
2019年长江会全面禁捕吗?
2019年长江当然不会全面禁捕,也不可能做到全面禁捕。想想长江上都多少渔民是打渔为生,依靠长江养活着一家老小。虽然国家也一直推行很多地方的渔民上岸落户,但是整个长江流域,渔民众多,一下子禁捕,怕是做不到也不可能的事。
但是根据报道,农村农业部确实发布了从2019年2月1日起,长江上有几种水产要禁捕了。其中包括了人们熟知的长江刀鱼。
除了长江刀鱼,这回禁捕名单里面还有凤尾鱼、河蟹这两种水产。这次禁捕这三种水产,主要是这三种水产的产量逐年下降,甚至有灭绝的可能。现在这三种水产,已经在国家的自然物种保护名单里,这次禁捕也是为了保护它们。
为保护鱼类***多样性,恢复江河生态,中国应效仿美国,江河近海不准捕捞或收***税,鱼反而越来越多,想吃鱼钓几条就行了。应严惩电鱼毒虾,对河流鱼类***是毁灭性的,再不严惩电鱼毒虾,子孙将吃不到江河天然鱼虾!
为什么长江要禁捕20年?
据测算,长江鱼类成熟周期约为3年,如果在重点水域实施10年以上的常年禁捕,能让多数鱼类完成3到4个世代的繁殖周期,可有效延缓甚至扭转长江水生生物***急剧衰退的趋势。长江干流四大家鱼:草鱼,青鱼,鲢鱼,鳙鱼,苗径流量,1965年为1291.3亿尾。1986年在湖北宜昌断面监测到的家鱼苗径流量为34.6亿尾,到了2006年,减少到0.61亿尾。现在“四大家鱼”早期***量比上世纪80年代减少了90%以上。近年来,长江渔业***年均捕捞产量不足10万吨,仅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
严禁捕鱼和钓鱼一样不一样?
是肯定不一样。***属生产性行为,是以营利为目地。而钓鱼属休闲性行为,以***为目地。两者在本质上有区别。比如长江禁鱼十年,国家立法规定,生产性捕捞坚决禁止,休闲式钓鱼,法律允许。这就明显两者是不一样的。但我们钓鱼人应自己尊守法律,按法规钓鱼,放小留大,不将江鲜野货流入市场。
武汉4男子捕捞螺蛳获刑,螺蛳也是保护动物了?它们有什么价值?
螺狮不是保护动物,武汉4男子捞螺狮获刑是因为他们在禁捕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产品。
螺蛳富含蛋白质和人体必需的氨基酸,维生素,钙,铁,磷等矿物质,是一种高蛋白,低脂肪的食物,能清热祛湿,缓解目赤热痛。
螺蛳不是保护动物,价值也不高。
平常在河里、湖里捡点螺蛳是很常见的行为,大家没有注意过这个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捕捞螺蛳获刑呢。原因就在于时间、地点、捕捞方式。
这次捕捞事情发现在长江支流举水河。
而长江在2020年1月1号开始实行禁渔,包括长江,以及它的重点支流、湖泊。举水河就在这区域内。
另外错就错在捕捞方式,此次***的四人,用的捕捞工具是螺耙。
螺耙是通过拖刮水底,滤洗捕获螺蛳的,会破坏水生物的生长、繁殖环境。这是一种禁用渔具。
还有一点就是农民的盲点,大家都知道禁渔,却没有理解“渔”与“鱼”的区别,认为不打鱼、***就不犯法。
渔:是指打鱼、***。禁渔可以理解为:禁止从事打鱼、***等水上作业捕捞活动。
结论就是:在错误的时间里,到错误的地点,用错了工具,做错了事。
放在2020年1月1号禁渔以前也就没有这事。
要是把地点放在自己家的鱼塘里,也不会错。
要是去那里用手捡点螺蛳自己吃,也没什么事。
螺丝不是保护动物,可以捕捞。
现在整个长江流域都属于禁止水产品捕捞区。只要是在长江流域捕捞水产品,都属于违法。
量刑根据捕捞数量,四个男子捕捞,估计是职业化捕捞吧,捕捞的数量按照计量单位估计都得论吨,论船了吧?螺丝有净化水体的功效,这样成吨捕捞,几天下来一条河道的螺丝估计就得团灭,对水体危害很大。这样说起来,必须得为及时打击点个赞。
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该《意见》规定,凡在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定罪处罚:1.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一万元以上的;2.非法捕捞具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一千元以上的;3.在禁捕区域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破坏渔业***的禁用方法捕捞的;4.在禁捕区域使用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禁用工具捕捞的;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单位犯本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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