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小旺

什么是捕捞行为,什么是捕捞行为

小旺 09-29 19
什么是捕捞行为,什么是捕捞行为摘要: 非法捕捞野生螺蛳属于违法行为,你怎么看?哪些行为属非法捕捞?厦门:坚决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凌晨查扣4艘违法船舶, 你怎么看?非法捕捞野生螺蛳属于违法行为,你怎么看?到处都有的动物,何...
  1. 非法捕捞野生螺蛳属于违法行为,你怎么看?
  2. 哪些行为属非法捕捞?
  3. 厦门:坚决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凌晨查扣4艘违法船舶, 你怎么看?

非法捕捞野生螺蛳属于违法行为,你怎么看?

到处都有的动物,何必提升到犯法的层面,只要有水的地方,大多数都有,如果照此推算,钓鱼、捉蟹,摸河蚌都犯法了,人为拨高某一刑法,只能适得其反,再说了,这也不是希有动物,没有必要上钢上线。

当然属于违法行为。螺蛳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什么要保护,是恐怕这个物种被消失,你就知道国家的良苦用心了吧。由于农药大面积的应用,及好吃老的大量的捕捉田螺就不断地会消失灭绝。如果地球上好多物种都消失了,人类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你等着吃土吧。所以保护稀有动物的存在是人类的共识,爱动物也是爱自己,保护自然环境,让万物生长是人类共赢的理念。

捕捞野生蜾蛳,是否属于违法行为?请看看下面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条文和规定,也就明白了。

一,《刑法》笫304条:

违反保护***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或者使用禁渔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罚金。

什么是捕捞行为,什么是捕捞行为

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关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3条与上面的《刑法》第340条内容基本一致,并且,还有明确的说明: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500公斤以上或价值5000元以上的,应预立案追诉。

二,非法捕捞有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城50公斤以上或500元以上的,应预立案追诉。

什么是捕捞行为,什么是捕捞行为

从上面囩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可以看出,非法捕捞螺蛳是犯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严重的会构成刑事犯罪。

但是,农民朋友不要过于害怕,捕捞螺蛳只要不再禁渔期內、禁渔区內,不使用违禁工具和违禁方法,少量地捕捞就不属于违法行为,可以进行正常作业。

什么是捕捞行为,什么是捕捞行为

由于近些年的滥捕滥捞,很多野生动物和野生水产品越来越少,有的频临灭绝。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是阻止这一势头继读蔓延的有力武器,为那些胆敢顶风违法、破坏生态的违法分子,准备了法律的大网。只要有了严格的法律和严格的执法,我国农村的野生动物和水产品才会逐步得以恢复,我想,农民朋友也会举双手赞成的!

什么是捕捞行为,什么是捕捞行为

请别以偏概全,断章取义!这样会误导群众引起公愤的。

题主的截图所示的新闻是真实的***。事情发生在上海崇明区,已有6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为什么会涉嫌违法,那是因为,根据上海市崇明区相关公告,自今年2月16日以来,上海市已全面进入内陆禁渔期;而2021年开始,长江流域也开始实行为期十年的禁捕。在规定流域里,超过1000斤的非法捕捞行为需要被移交至公安部门接受处理。犯罪嫌疑人不但违反法令去捕捞,而且非法捕捞数量达3500斤。固而他们的行为已经是触犯法令了,公安部门肯定是要立案调查的。

再说螺师是有改善水质的作用,这样大量的捕捞肯定会破坏生态系统,更何况这禁渔禁捕捞时期,不捉你捉谁!

事情是这样的,吃一顿螺蛳,吃了一半的时候,被抓了,说螺蛳是保护动物,结果我被罚了200,拘留了5天

保护螺蛳是好的,但是吃养殖的应该没啥事吧!毕竟我吃的不是野生的

哪些行为属非法捕捞?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方法进行捕捞的,从事电力捕鱼迷魂阵等非法捕捞活动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制造、销售禁用的渔具的,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厦门:坚决打击违法捕捞行为,凌晨查扣4艘违法船舶, 你怎么看?

作为一个国家公民。不按照国家法律,违规***,电鱼,炸鱼等等违法活动。有可能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重话几年内都很难恢复。这样整个生态就遭到严重破坏。所以一定要打击这些非法操作人员。所谓重拳打击必有效果。希望我们的国家***越来越丰富。希望大家监督。给我们的子孙后代留下一个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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